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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先生-求助解决公积金提取问题

信件主题: 李先生-求助解决公积金提取问题
来信人: 李强 来信日期: 2020年05月12日 来信编号: DH202005130136
信件内容: 2020年5月13日,李先生前往高新区公积金管理部提取住房公积金,偿还住房贷款本息,2020年4月27日,高新区公积金管理部工作人员告知可以提取,但李先生当时资料不全未提取,现工作人员告知因2019年8月提取了2019年的公积金,时间未满一年,所以无法提取剩余公积金,李先生认为此说法不合理,现李先生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尽快提取公积金
信件回复: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:您好,您的公积金流水显示您于2019年8月23日支取10400元公积金用于归还商业银行贷款,根据住建部条例规定,公积金支取时限需间隔一年,下次支取时间应为2020年8月23日之后。
办理情况: 已办结
回复单位: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回复时间: 2020年0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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